共用接地的有关规定
作者:武汉政荣科技新闻时间:2020-12-04 11:2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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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规定,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不安装在有B类建筑电气装置的建筑物内,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的系统,若该变...
我国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规定,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不安装在有B类建筑电气装置的建筑物内,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于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的系统,若该变压器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50/I且不大于4Ω时,低压系统的工作接地与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可共用一套接地装置。而对于工作在有效接地系统中的A类电气装置,则要求配电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应置于保护接地网以外的适当地方,即不得共用一套接地装置。
向B类电气装置供电的配电变压器安装在有B类建筑物电气装置的建筑物内时,配电变压器高压侧工作在低电阻接地的系统,当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2000/I,且建筑物采用总等电位连接时,低压系统的工作接地可与该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共用一套接地装置。工作在A类电气装置中的配电变压器的保护接地可与保护该配电变压器的避雷接地装置共用一套接地装置。
另外,如果1kV以上的线路属大接地短路电流系统,而且当发生接地短路故障时能采用迅速切断措施,则也可采用共用接地,但共用接地电阻应小于1Ω。
实践表明,公用低压配电系统中,在各种系统的接地无法做到真正分开的情况下,工作接地与保护接地,保护接地与防雷接地等共用接地更 安全,且节省投资、简单和便于维护。对于共用接地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充分利用大楼建筑的钢架结构体接地,限制共用接地的总接地电阻(小于1Ω)和总等电位连接等办法,将共用接地可能发生的影响和危害减少。